隨著中央八項規定持續發力,各地“文山會海”現象得到明顯改觀。但在個別地方,不注重工作實效、片麵強調“重視不重視,會議來檢視;工作好不好,文件少不了”的情況,仍在一定層麵較為突出。
科級單位一年收文3831份,發文642件
近日,《新華每日電訊》記者在西部一個國家級貧困縣采訪時,縣上一個科級部門的幹部反映,去年一年,他們單位共收到市級部門和縣裏幾大班子的文件3831份,經過整合修改,該局全年向鄉鎮發文642份。如此算來,一個科級單位,每天要接收處理十幾份文件,要製定下發兩份文件。
連篇累牘的文件像雪花般在各部門間飄來散去,但究竟有多少是可發可不發的文件,有多少工作內容真正落到了實處,不少幹部群眾對此提出質疑。
這名幹部說,這些文件大多是上級機關和縣裏安排的各項工作,比如農資打假怎麼做、質量監督如何搞、消費維權怎樣開展等。而下發到鄉鎮的文件,也是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本縣情況製定的,“工作千頭萬緒,都要靠文件來推動”。
無獨有偶。秦巴山區一個僅有430多戶村民的貧困村,連村裏一些日常工作安排,也會製定出專門方案,以村黨支部紅頭文件形式下發給各村民小組。村支書說,本就不大的村子,原本召集村民小組長開個會,幾句話就能安排妥當的事,卻為製定、修改這個文件花費了兩天時間。
“工作做沒做如何證明?上級來檢查指導,首先就是要看有沒有發文件。沒發文就是不重視,出了問題,問責會更嚴重。”這名村支書一語道破“玄機”。前述科級單位的幹部也說,下發文件既是安排工作,也是為了明確責任劃分。“文件發了,有了痕跡,出了事就是我們督促落實不到位。但如果沒有發文件,性質就變成了沒有開展工作,出了問題要被追究全責。”
基層幹部既是“文山會海”受害者,又是製造者
製定文件、下發文件,是開展和部署工作的遵循依據與有效方式,該發的文件一定要發。但在一些地方,本是用來推動工作的文件,卻在“文來文往”中走形變味。
比如,一些地方要求文件不能層層轉發,就有少數基層幹部挖空心思在文字表述上做文章,“變個說法”“造個新詞”,將上級文件“改頭換麵”一發了之;有的地方要求所有工作都要用文件“留痕”,一些原本該撲下身子搞調研的幹部,不得不花大量時間在辦公室埋頭起草文件,“工作不夠,文件來湊”。
《新華每日電訊》記者在采訪中還曾遇到過這樣的情形:在一個地方,領導幹部說起開展了哪些工作,張口閉口都是談論製定了多少文件、出台了多少“辦法”。但被問及具體的工作成績,卻語焉不詳,連忙翻看文件“找成效”。
令人不解的是,盡管基層幹部對“文山會海”頗有意見,但很多人似乎已經習慣了“用文件落實文件”的工作方式,自己就成了“文山會海”的製造者。采訪中就有幹部說,“沒有文件,下麵怎麼知道要幹什麼,怎麼幹?”
凡事無論工作性質如何,都要用文件留痕,留下的是文字,甩出去的是責任。個別部門和幹部拿製定、下發文件當免責的“護身符”,甘當工作“二傳手”,是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變種抬頭的突出表現。而隻知用文件推動工作,不開會、不發文就不知道工作如何開展,則折射出新形勢下少數幹部的本領恐慌。
如何讓基層幹部從“文山會海”中解脫
客觀而言,近年來各地在削減“文山會海”方麵,下的力氣不可謂不大。但基層仍有凡此問題種種,凸顯出一些部門和幹部的責任觀、政績觀出了問題。
“你開會來我開會,你發文來我發文,橫批:誰來落實?”群眾中流傳的一副對聯,就是對一些地方“文山會海”現象的辛辣諷刺。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過多、過濫的文件滿天飛,擠占的是政府部門的公共資源,不僅群眾反映強烈,也極大影響了基層幹部下鄉調研、落實政策的時間和精力,助長了少數幹部隻會“文來文往”的歪風。
要給“文山會海”瘦身,需要基層黨委和政府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真正撲下身子,在調查研究中發現問題,在傾聽民聲民意中尋求“藥方”,學會做“減法”,切實砍掉不切實際、可發可不發的文件。
這樣一來,研究出的對策才能真正符合基層實際,才能讓幹部有時間和精力將真正有利於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實到位。
文風背後是作風,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
削減“文山會海”,還需要以正確的政績觀、責任觀為依據,科學合理地完善考核機製,明確各級、各部門間的權責劃分,堅決扭轉“靠發文件免責任”的扭曲觀念。真正到群眾中去,用群眾的口碑、百姓的喜樂作為檢驗工作成效的根本依據,而不是用“開了多少會、有無下發文件”作為幹部履職盡責的評判標準。
如此一來,才能真正將基層幹部從“文山會海”中解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