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6-25 15:05:50 編輯:郵編生活網 來源:時事要聞
民法典家庭婚姻編議案二審稿今日遞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議。針對社會發展密切關注的夫妻共同債務難題,議案消化吸收2016年1月最高法院公布的有關法律條文,提升要求:夫婦彼此相互簽名或是夫婦另一方過後追認等相互意思表示所負的負債,及其夫婦另一方在夫妻關係續存期內以本人委托人為家中生活起居必須所負的負債,歸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婦另一方在夫妻關係續存期內以本人委托人超過家中生活起居必須所負的負債,不歸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可是債務人可以證明材料該負債用以夫婦相互衣食住行、相互企業安全生產或是應用場景夫婦彼此相互意思表示的以外。
成年人兒女不能提到否定親子溝通的起訴
民法典家庭婚姻編議案一審稿要求,對親子溝通有質疑的,父、母或是成年人兒女能夠向人民檢察院提出訴訟,post請求確定或是否定親子溝通。今日遞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議的議案二審稿提升該類起訴的門坎,確立被告方必須有正當理由能夠提到。一起,為了防止成年人兒女躲避對爸爸媽媽的撫養責任,議案二審稿刪掉了成年人兒女能夠向人民檢察院提出訴訟,post請求否定親子溝通的要求。
隔代看望權範疇將有所為限定
民法典家庭婚姻編議案一審稿要求,父母離婚後,爺爺奶奶、外祖父母看望小孫子女、外孫女的,參考可用爸爸媽媽看望兒女的相關要求。以便確保未成年和立即養育兒女另一方衣食住行的平穩,今日遞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議的議案二審稿對隔代看望權範疇做出限定,要求,爺爺奶奶、外祖父母看望小孫子女、外孫女的,要是其盡了養育責任或是小孫子女、外孫女的爸爸媽媽另一方身亡的,能夠參考可用父母離婚後看望兒女的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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